永仁县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罪犯樊永福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4-05-11 17:06:51
永仁县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罪犯樊永福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被告人樊永福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2024)云2327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樊永福以患有肺结核病,需要长期服药医治为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我院已受理该申请。现我院对上述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届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永仁县永定镇苴却路32号永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邮编651499)。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2日至5月14日。
二○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