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仁县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2023-12-29 17:14:12
云南省永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327破1号之二
2017年10月27日,本院根据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永仁团山铜矿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3年12月20日,本案发生的破产费用共计人民币2,439,701.35元,实际清偿人民币1,647,794.17元,尚余人民币791,907.18元未支付,后续还将发生必要的破产费用,现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共计人民币2,036,409.17元,债务人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永仁团山铜矿现有破产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永仁团山铜矿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